春风十里
正“植”有你
广州市第五中学植树节志愿活动
羊城三月,春色正浓
万物萌动,满目苍翠
百花竞放在浪漫的春光里
“植”此青绿
播撒希望的种子
收获绿色未来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助力海珠生态建设,广州市第五中学团委、少工委联合海珠湿地公园,于3月11日下午组织开展“春风十里,正‘植’有你”主题植树节志愿活动。我校周拥军副校长、学生发展处杜淑丹副主任、团委江贤聪副书记及少工委张淼大队辅导员携带部分五中团员、少先队员代表全程参与。
相遇绿色,“树”说活动育人理念
活动伊始,周拥军副校长作动员讲话。周校长向五中学子们科普了“植树节”的来历与重要意义,并强调全体五中学生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绿色发展理念,积极为绿化建设贡献力量。
春和景明万物长,不负春光种希望。在海珠湿地公园指导老师的安排下,活动序幕正式拉开。
热烈行动,五中学子正“植”好春光
五中学子们三五成群,挽起袖子,挥锹舞铲,培土浇水……大家分工协作,忙得热火朝天。他们将一棵棵树苗植入树坑,挥锹填土、扶苗踩实、提水浇灌,认真做好每一道工序。
决定重逢,海珠湿地留下五中印记
种下一棵树苗,收获一片希望。在五中师生的共同努力下,5棵枫树新苗挺拔在海珠湿地公园的土地上。“咱们是骄傲的五中人,明年得来海珠湿地公园看看自己种下的这五棵树!”一句郑重的承诺游荡在五中学子耳边。这是承载着满满回忆与未来希望的“绿色”印记,是大家一起践行爱绿护绿的重要见证。期待来年前往海珠湿地公园之际,五中学子们能亲眼看到自己亲手种下的这五颗树正茂盛繁华地生长。
学生活动心得体会
在第45个植树节来临之际,我与学校领导和学生干部们一起前往海珠湿地公园植树。在植树活动过程中,我们知道了植树的流程,了解了植树小技巧,懂得了爱护树木的重要性。我希望我们种下的小树苗能够健康茁壮的成长。孙中山先生曾提出,“中国欲强,须‘急兴农学,讲究树艺’”。我们要爱护树木多植树,用实际行动创造绿色中国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,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让我们一起爱护植被,绿色出行,为“绿色中国”出一份力。
——初一级梁睿翀
在我的心中,我一直认为植树节是播种希望,洒下绿色的美好日子。而通过此次活动,我对植树节有了更深的体悟。
植树时,我记得周校长一直在旁边指导我们种植树木。他认真严肃地对我们说:“不要怕弄脏手,而是要学习农民朴素的精神,自己动手去完成!”
团结奋进、共同协作的精神是从我们的行动中体会出来的!
——初一级 杨懿
3月12日是我国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而设立的植树节,迎着和煦的春风我们也来到了海珠湿地公园。在植树过程中,我感受到原来植树并不是想象中的简单,需要考虑如何挖坑、浇水量等因素。在优美的环境中,这次的活动到了尾声,伴着夕阳,结束了这样意义深刻的活动。
——初二级 方璐宜
在学校开展的植树节活动中,我们首先的任务是种下一棵红枫树。大家分工合作,有的拿起铲子挖土,有的齐心抬起树根,将树插进泥土中,迅速将泥土完全覆盖在树根上。经过所有人默契的配合,我们成功种好了第一棵属于我们的树木!我在欢笑时感受到了植树的不易,同时也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。
——初二级 谭清月
以前我一直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、用之不竭,丰富的资源看来实在浪费,但是当我们观察大自然的运作,会知道任何一种资源不是无穷尽的,我们始终在等待,旁观看着每一种资源消耗殆尽。这次我来到了海珠湿地参加植树活动,享受劳动过程同时了解到植树造林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,不仅可以绿化和美化家园,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山林资源、防止水土流失、保护农田、调节气候、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,是一项利于当代、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。所以我觉得这次的植树活动非常有意义!
——初二级 植琬岚
趁着明媚春光,我和同学们一起前往海珠湿地公园植树。在听完工作人员详细的介绍后,我们便迫不及待地行动起来,用剪刀剪去固定树苗的麻绳,合作将树苗搬进挖好的坑里,再用铁锹将周围的土填排填埋平整,最后用瓢给它浇水。听起来容易,做起却有些难度。树苗与固定它的土壤加起来很重,再将树苗转移进坑里的时候,还要小心不要撞到异物,防止固定好的土壤分散。这不仅考验着一个人的体力,还考验着人做事的专注力,更考验着团队的协作能力。在此次活动中,我认识到,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,但一群人聚在一起,力量便是巨大的。在团队中,我们既要做一棵树,向下开拓自身的学习领域,又要做一滴水,为团队注入自己的力量。孤掌难鸣,那就让千千万万个鼓掌合奏出美妙的交响!
——高一级(金碧校区)王思瑶
此次活动极大增强了五中学子的生态文明意识,他们通过劳动实践营造了植绿、爱绿、护绿的良好氛围。希望五中学子们能进一步爱护身边的绿色能量,做祖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,让祖国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、生态环境更美好。
END
撰稿:张淼
一审:杜淑丹
二审:周拥军
编审:办公室